112學年暑期實習-實習手冊&學生校外實習申請表

公告日期 2024-04-08重要公告

112學年度暑期實習開始申請~

收件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5月30日(週四)

實習期間:113年7月1日~113年8月31日

同學們透過職場實習過程,可以實際觀察及了解職場環境各業態經營所需之營運模式,除了提早體驗職場、縮短職涯探索期、建立正確工作態度、拓展就業機會外,亦可由實務經驗中「做中學,學中做」,提升自我數據分析力、行銷力、應變力、溝通力、人際關係理能力及團隊合作力等就業力。

此外,可以就由實習機構所提供之工作指導習得實務經驗,從中發掘自我潛能與職涯興趣,審視自我不足之處並充實自我,讓自己贏在起跑點上,並培養自我在工作及生活上具備獨當一面之能力並提升抗壓性,在軟、硬實力同步提升時,成功與職場接軌,完成就業最後一哩!

日間部四技三年級同學欲選修暑期實習課程者,敬請備妥所需表單並於113/05/30(四)中午12點前送至系辦提出申請,如未於實習前向系上提出暑期實習申請者,則屬同學自行課外打工,將不列入實習學分。


實習申請流程

1.實習職缺可自行開發或至實習達人網 http://163.18.94.122/Default.aspx 查看,暑期實習期間須符合8周或總時數達320小時以上」以上,其薪資與福利待遇,依據勞基法規定「最低薪資」為原則 (特殊情況另行提出)。

2.選定職缺後請填寫以下表格後於113/05/30(四)中午12點前送至系辦提出申請,或至校友實習服務中心下載,實習手冊請點此

  a.學生校外實習申請表及家長同意書 (需家長簽章)

  b.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與評估表

  c.職場實習合約書 (一式三份,三份一定要請公司完成蓋大小章)

3.確認實習單位並申請完成後,請公司填寫實習計畫書交回 (需公司蓋章、家長簽名)

4.實習期間須填寫學期實習成果報告,於113/08/26(週一)前交回系辦

5.實習後請至實習達人網後台填寫實習生滿意度調查表。
 

實習成效考核指標及評核方式
1.系(所)評定實習生之實習成果(60%)。
2.業界輔導老師評定實習生之實習成果(40%)。
3.學生於不同實習機構實習,各實習機構評定之成績按實習時數比例分別核算後加總。
曠職及請假(公假、喪假及產假除外)累計達實習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實習課程成績以扣考論計。

如有任何問題請撥打電話07-3814526分機16153,蘇小姐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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